华北科技学院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办法
华北科技学院
党委书记和校长经常性沟通办法
党委书记和校长开展经常性沟通是党政领导干部统一思想、科学决策、团结协作、密切配合,集体研究工作,共同推进学校发展的重要保障。为进一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健全和完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沟通交流、协调配合机制,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总体要求
党委书记和校长应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家、教育家的标准要求自己,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,坚持实事求是、依法依纪依规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相互支持、相互配合的原则,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通过经常性沟通,及时交流工作情况,带头增进班子团结,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践行者。
二、基本原则
(一)日常工作及时沟通。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每周沟通不少于1次,主动沟通学校日常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。
(二)重大事项充分沟通。学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、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重大事项、需提交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的重要议题等,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要在听取分管校领导意见建议后,互相听取意见,充分沟通交流,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。
(三)重点工作协同推进。学校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,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共同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方案,把握重点、难点和工作节奏,共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。
三、沟通交流内容
(一)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和部领导指示批示精神;
(二)学校办学指导思想、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;
(三)学校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安全培训、学科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国际交流与合作、意识形态、文化建设、内部治理、安全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;
(四)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举措;
(五)需提交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;
(六)全校性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师生合理诉求和思想动态;
(七)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内容。
四、沟通交流形式
(一)会议通报和讨论。通过校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书记办公会等会议通报上级文件会议精神、学校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等情况,就会议议题有关情况进行交流研讨。
(二)会前沟通交流。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议题涉及教学、科研、培训、行政管理等工作的,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;校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,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。
(三)班子成员碰头会。每两周周一召开班子碰头会,研究沟通近期工作。遇有重要事项,书记或校长可随时召集部分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(单位)负责人召开碰头会,进行专题研究。
(四)个别交流。根据工作需要和班子建设需要,及时开展个别沟通交流。
(五)谈心谈话。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,做到坦诚相见,充分交流思想和意见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党委书记、校长要带头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从带好班子、管好大局、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,强化沟通协调意识,带头建设团结和谐、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。
(二)主动开展沟通。党委书记、校长要紧密结合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学习等实际,按照“五互三常一谈”(互相尊重、互相信任、互相支持、互相帮助,思想要常见面、情况要常沟通、有事要常商量、平时要多谈心)要求,主动沟通、真心交流,达到互相理解、凝聚共识、增进团结、促进发展的目的。
(三)自觉接受监督。把落实沟通交流制度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党委书记、校长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述廉内容,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,主动接受监督。
六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执行。